4月14日上午,沈陽市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人員針對近期群眾舉報的相關線索,在桃仙機場周邊區域展開非法營運車輛專項打擊行動,共查扣非法營運車輛八輛。
上午9時45分,車輛牌照遼A3S81T號小型客車駕駛員趙某某,使用叫車軟件拉載一名乘客從大悅城到沈陽桃仙機場,收取車費140元,經查該車無道路運輸証。依據《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趙某某給予暫扣車輛並處以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隨后,又有六輛非法營運車輛被交通執法人員查獲。
中午11時20分,記者隨執法人員來到白塔河地鐵口。車輛牌照遼AK8U01號小型客車駕駛員趙某某,從宏運路沈本大街拉載一名乘客到白塔河地鐵口,收取車費7元,經查該車無道路運輸証。按照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暫扣車輛並處以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疫情防控期間,全市交通執法部門共查處違規案件424件,其中非法營運案件294件,出租汽車違規案件130件。
沈陽市交通運輸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法制部五大隊大隊長曹諾提示大家,在疫情防控期間,出行務必選擇乘坐正規營運車輛。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正規運營的車輛有嚴格的通風、消毒和隔座等措施,乘客也需通過“掃碼”或實名制登記后乘車,一旦出現問題相關部門能夠及時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