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04月02日18:12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4月2日电 (孝媛)本网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沈阳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2014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又蝉联这一荣誉。但是,与思想道德建设所要实现的总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社会生活中不文明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个别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不强,宣传教育尚有差距,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表示:“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是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年、决胜年,也是大考之年。《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使其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为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贯彻《条例》,沈阳市将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针对《条例》中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沈阳市将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占道经营整治、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共享单车整治、消防通道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清洁沈阳”环境提升、诚信创建提升等“十大整治行动”。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对创城工作的参与率。同时,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为重点,开展清洁沈阳、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文明旅游、文明养宠、文明餐桌、文明守礼、文明祭祀等“八大主题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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