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放開落戶政策 沈陽人才落戶"零門檻"

張曉寧、李欣

2020年04月08日12:39  來源:沈陽日報
 
原標題:沈陽人才落戶“零門檻”

4月7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沈陽市取消人才落戶限制 放開落戶政策”新聞發布會,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主管領導作新聞發布。

為進一步吸引各類人才來沈就業創業,加快推動沈陽市高質量發展、新時代振興,公安機關按照“能放則放、應落盡落”的原則,近日出台了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進一步放開落戶政策的7條補充意見,真正實現人才落戶“零門檻”。

一、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畢業生(含往屆),可在我市落戶。此項政策取消了原有的“我市人才落戶需35周歲以下具有中專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具有本科學歷、5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才可以落戶”的年齡限制,實現人才落戶“零門檻”。

二、取得國家認可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証書、技能等級証書的人員,可在我市落戶。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各類技術技能人才,我們要通過吸納各類技術技能人才落戶沈陽,進一步增強城市活力和綜合競爭力,全面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

三、在沈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可在我市落戶。原有政策除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還要同時滿足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証書、技能等級証書,且繳納社保滿一年的條件。新政策取消了証書和社保的限制條件,依法簽訂備案《勞動合同》即可落戶。

四、在我市繳納職工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我市落戶。此項政策是針對我市靈活就業人員新增的條款。

五、在沈投資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含個體工商戶),可在我市落戶。此項政策取消了原有的“我市創辦企業需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10萬元以上,個體工商戶需要當年(12個月)納稅5萬元或連續兩年每年納稅3萬元方可落戶”的限制,在沈投資創業經營者僅需提供《營業執照》即可落戶。

六、在沈購房並取得合法房屋手續的(含普通住宅、商業網點、公寓、寫字間等),可在我市落戶。原有的購房落戶政策僅限於普通住宅,此項政策將范圍擴展到商業網點、公寓、寫字間等房屋,且取消了原在我市購買非住宅需達到50平方米面積或20萬元金額的限制。

七、凡具有我市戶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投靠落戶。此項政策取消了原有的我市居民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受父母身邊有無子女和投靠人婚否等條件的限制,讓落戶群眾安心、安身、安業。

(責編:王斯文、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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