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联为残疾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2020年05月15日09:32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残疾人更多地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沈阳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制发《关于为残疾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沈残联发〔2016〕36号),对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录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中的所有残疾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年期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基础保险费,市财政按照各区、县(市)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15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保费标准,增加保险条款,提高保险理赔额度,其增加部分的保费资金由区、县(市)自行承担。

据悉,从2016年起,已经连续5年为全市残疾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投入资金1984万元,发生理赔案1105笔,理赔资金393万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补充,进一步拓展了残疾人社会保障范围,提升了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抗风险能力,减轻了企业用工担忧和负担,为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助力残疾人同步奔小康提供了一份基本安全保障。

(责编:王斯文、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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