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立“师德清单” 明确师德底线

2020年05月13日09:31  来源:沈阳日报
 
原标题:沈阳建立“师德清单” 明确师德底线

农大附中初三年级学生正在上课,备战中考。张文魁摄

5月12日,记者获悉,沈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研究制定的《沈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实施意见》将进一步规范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与待遇,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起适应全市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与专业成长的有效机制,形成较为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推进师德师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促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注重师德师风教育 每年不少于24学时

据了解,沈阳市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每名教师每学年接受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入职三年以内的新教师不得少于36学时。同时,建立校长和中层干部听课、评课制度,每位校长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覆盖面要达到授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

严禁赶进度、加难度,严禁课上不讲课外讲,严禁擅自加大学生作业量,严禁要求家长承担作业批改等教学辅助任务。坚持“五育并举”,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克服唯分数论,不得以成绩排名,忽视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每学年至少一次 对每名学生实地家访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举办家长会,班主任每学年至少要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实地家访,特别是对家庭困难、学习困难或特殊家庭的孩子,更要重点关注。

要求教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行为准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利益相关者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利用家长联系群及朋友圈等方式推销自己及家人朋友经营的商品,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维护教师权益

支持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

教师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或好恶,恣意实施或选择性实施惩戒。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依规处理,依法追责。区、县(市)及学校要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

完善分配机制

保障教师地位与待遇

《实施意见》强调:要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各区、县(市)要认真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班主任津贴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推进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加大惩处力度

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

《实施意见》加大了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治理师德突出问题,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零容忍”,并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否决条款。市教育领军团队中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者,按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侵害学生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违规通报制度。记者 封葑、宋宇/文 袁野/制图

(责编:孝媛、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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