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必训内容

2020年05月11日20:54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5月11日电 (尹柏寒)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5月1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而进一步提升法治辽宁建设水平。

《条例》共三十五条。其中提到,辽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履行普法责任。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辽宁将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辽宁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校培训课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必训内容。此外,学校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行为规范相结合,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理念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自2019年12月起,辽宁省司法厅启动“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在省内集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该活动将持续至2020年底。辽宁省司法厅还围绕扫黑除恶、公共安全、预防个人极端事件、防范集资诈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全省安全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

(责编:尹柏寒、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