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綜合施策 超額完成土地利用"雙降"指標

孝媛

2021年06月22日10:33  來源:人民網-遼寧頻道
 

自2015年承接國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以來,海城市圍繞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夯實農村集體土地權能、建立多元保障機制開展實踐嘗試和制度創新,實現了諸多創新成果,規模和成效均步入全國前列。

在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對2020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中,海城市因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成效好、閑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較大,獲得督查激勵。今年將對海城市按照1000畝的標准獎勵用地計劃指標,在安排全國土地利用計劃時單獨列出。

為妥善處理經濟發展與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的關系,海城市制定了《海城市盤活閑置土地推進工作三年行動方案》,出台了關於“雙降”問題處置不力的懲戒措施,針對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任務基數大、盤活力度不到位的鎮街、開發區,市級以上重點項目以外的用地,不予配置計劃用地指標,要求用地鎮街、開發區優先使用批而未供的存量宗地,以收回、轉租等方式盤活閑置土地用於鎮區經濟發展。

2020年,海城市充分發揮“三塊地”改革試點引領作用,積極盤活存量,嚴控增量,充分激活土地要素活力。全市共消化處置批而未供土地106.44公頃,下降率為40%﹔處置閑置土地50.25公頃,下降率為32%,超額完成遼寧省“雙降”指標任務要求。

海城市充分發揮規劃對開發建設行為的剛性約束作用,有效實現總量控制。嚴格控制建設佔用耕地、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等政策要求有效落實。2020年,海城市經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總面積中,建設用地佔比與上年度同比增長37.8%,農用地佔比與上年度同比減少34.6%,土地用途結構進一步優化。

通過源頭管控,規范土地供應。海城市全部宗地均進行用地標准及產業結構審查,對超標准用地的項目全部進行用地面積核減,對不符合產業結構目錄的項目不予供地,全年單位GDP耗地下降率達16%。

海城市構建了“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大土地巡查、執法力度。建立部署了1個一級網格節點,27個二級網格節點,402個三級網格節點,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村(社區),落實到具體地塊,使耕地保護“嚴起來”,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責編:孝媛、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