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施行生態環境“免罰清單”

王榮琦

2021年06月16日09:22  來源:遼寧日報
 
原標題:大連施行生態環境“免罰清單”

  記者6月15日獲悉,大連市施行首個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試行),對涉及建設項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環境管理制度5個生態環境領域共12項輕微違法行為做出了免罰規定。

  依據規定,享受免罰“特權”的輕微違法行為具體分為兩類:一是企業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二是企業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其中,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類的違法行為中,針對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未按規定重新報批或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准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初次可以不處罰。但需要同時具備:規模小的報告表項目,未投入生產或使用﹔建設項目處於基礎建設階段,責令改正后立即停止建設﹔符合補辦環評文件要求﹔項目建設過程中採取了有效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不存在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其他違法行為。

  “免罰清單”中對每項輕微環境違法行為均嚴格界定了適用條件,隻有符合條件的違法行為才不予處罰,違法行為是否屬於免罰范疇一目了然。

  但“免罰”並不等同於“免責”,對適用“免罰清單”的輕微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將加強對違法主體的宣傳教育,通過提醒、指導、教育、約談、告誡等柔性方式進行糾正教育,引導企業自律,同時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開展各類執法活動。

(責編:王斯文、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