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歲錢到底該歸誰?《民法典》裡講清楚了

2021年03月11日10:26  來源:沈陽晚報
 

“這麼多年,我的壓歲錢都被媽媽沒收了,這麼多錢都放哪了?”“孩子都上大學了,還管我要壓歲錢?我給還是不給?”春節過后,壓歲錢歸屬問題再度登上熱搜,網友們各種聲音層出不窮。有人認為,壓歲錢是長輩間禮尚往來的一種交往方式,也有人認為壓歲錢是給孩子的,父母不應該直接沒收。《民法典》中對於壓歲錢的歸屬是如何規定的呢?3月10日,記者採訪了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碩。

熱議 壓歲錢是孩子的還是父母的?

每個人小時候,恐怕都聽父母說過“我幫你存著壓歲錢”,大多數孩子也會遵從父母的意願,由父母支配自己的壓歲錢。可是隨著《民法典》的實施,“父母不能隨便花孩子的壓歲錢”變得有法可依。

網絡上關於這個話題的討論,評論區出現了很多聲音,有人說,孩子的壓歲錢是“父母的人情世故換來的”﹔有人說:“我媽要是知道我收了壓歲錢,准保沒收”﹔還有人說:“每當我提到壓歲錢的時候,我媽都會說,看看你這些年吃的、喝的,搞的破壞,你的壓歲錢夠不夠償還?”

這些評論普遍透露出一種淡淡的“哀怨”,可見壓歲錢上交爸媽,是一種主流現象。有的網友更有意思,說:“過年給壓歲錢純屬追求一種儀式感,認真你就輸了。也千萬別和父母討論壓歲錢的歸屬問題,得罪了父母,你會連與壓歲錢見面的機會都沒有。”

尋根 為什麼長輩要給晚輩壓歲錢?

據了解,按照舊習俗,壓歲錢是過傳統新年的時候,長輩給晚輩驅邪避害的一種象征性的禮儀,它所承載的,原本是長輩對孩子們健康成長的一種祝福。起初,壓歲錢用的都是銅錢或金屬幣。所謂壓歲,其實是跟鬼鬼祟祟的祟諧音,寓意是壓制邪祟,保佑小孩子健康、多福。給壓歲錢的時間也是有講究的,一定是要在除夕之前。父母要在除夕夜那天,把銅錢或其他金屬鑄幣放在孩子的枕頭下面。

到了今天,相信壓歲錢能保佑小孩兒免遭災禍的人越來越少了,壓歲錢漸漸變為成年人之間人情往來的工具,也儼然成為一種變相的紅包。這樣一來,就更加劇了我們對於壓歲錢的誤解。

給壓歲錢的年齡沒有限制,一般而言,18歲成年后,父母和長輩不再給壓歲錢。

律師 應讓壓歲錢回歸其祝福本質

《民法典》禁止父母花孩子的壓歲錢,會不會讓孩子變得自私,或者會不會讓我們原本習慣了的一種人情往來的方式被法律所扼殺呢?王碩認為,大家多慮了。禮尚往來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那麼,究竟什麼叫禮尚往來?本意其實不是來而不往非禮也,而是說要有往來,別看裡外都是那些錢物,我送給你,你再給回來,這就增進了我們之間的感情。所以禮尚往來的觀念在我們的風俗習慣中早已根深蒂固了,即便不借壓歲錢來實現,也會有很多其他的方式來實現。

《民法典》這種規定,不僅體現了法律保護弱小的價值取向,同時也可以讓我們更好地回歸壓歲錢的本質,就是長輩對晚輩的一種祝福。壓歲壓歲,當然要用一些重物才能壓歲,成年人別把孩子的壓歲錢變成收送紅包的一種工具,也別讓孩子們從小就有被爸媽哄騙的感覺。

新聞伴讀

《民法典》哪些條款

涉及壓歲錢?

《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記者 寧玲

(責編:孝媛、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