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022年06月07日16:28  
 

在2021年中央文明办年度测评中,葫芦岛市位列全国97个地级提名城市中的第53位,创造了参加国检以来的最高排名。

近年来,葫芦岛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注重创建成果利民、惠民、靠民,注重创建任务落细、落小、落实,注重创建举措日常、平常、经常,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创城工作出发点和落脚地。

坚持以制度保障构筑创城之基

市领导包保街道、社区、乡镇和重点实地考察点位,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交办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抓创城。市创城办以发送《创城工作交办单》形式常态化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整改,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常态保持。建立调度机制,坚持部门联动抓创城。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分管城建副市长为成员的“三人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主要矛盾召开调度会议,切实打通阻碍创城工作推进的关键环节。建立考核机制,坚持全员参与抓创城。将创城工作纳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每年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市创城办评价赋分;纳入各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坚持以专项治理彰显创城之效

近年来,葫芦岛市先后开展创城“五大攻坚战役”“四项提升工程”“十大专项行动”,制定《葫芦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着力补齐城市建设与管理短板,紧盯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市场周边等薄弱点位,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文明素质。

交警部门深化警企合作,创新文明交通工作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加强农贸市场监管,规范流动商贩经营。开展小广告乱张贴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各类乱张贴小广告37万余条。深化居民小区环境治理,持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城乡环境清洁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拆除违规搭建,修复破损路面,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坚持以实践活动涵养创城之风

2021年,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评选表彰9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标兵”。全民参与的形式愈发丰富,人人参与、众志成城的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全市各大中型企业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创城专项行动,完善企业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文明实践服务队伍建设,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各企业先后成立环境保护、文明交通、见义勇为、便民服务志愿服务队42支,广泛开展创城宣传、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环境保护、困难救助、卫生防疫等活动,营造了浓厚创城氛围。

坚持以公益宣传凝聚创城之魂

葫芦岛市先后出台《葫芦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葫芦岛文明行为20条》,制作《葫芦岛市民文明说手册》,让文明行为成为市民自觉行动。600余个具有葫芦岛特色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扮靓滨城,2.2万余个公益广告宣传牌遍布城市街区,具有创城特色的雨伞、水杯等公益宣传品深受百姓喜爱。制作发布《创城有我》《我为创城代言》等创城公益短视频20余条。各级新闻媒体开设《创城进行时》《创城曝光台》《主播说创城》等专题专栏。各类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创城公益广告。

(责编:邱宇哲、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