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50项举措稳经济促发展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记者6月5日获悉,《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日前印发,从7个方面提出50项举措,努力减少疫情影响,助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作用方面,《若干举措》提出,增强地方财力支持,保障留抵退税快速直达市场主体;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当年预算安排的部门项目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9月30日前拨付完毕,11月底前支出完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年将政府采购工程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对首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小微企业,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按照政策规定贷款利率的100%和50%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最多3年的部分贴息。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对餐饮、零售行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疫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在前期5-6月份可申请水电气费用缓缴的基础上,将缓缴期延长至9月底。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实施34项老旧街路更新工程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省“十四五”规划涉及沈阳市的国家物流枢纽等5个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新建5G基站1.3万个,升级改造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等。
促进消费加快回暖方面,实施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组织大型家电销售企业举办促销活动;面向沈阳市居民及外地来沈游客发放1000万元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发放总额1亿元居民消费券,促进家电、零售、餐饮等领域消费。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方面,及时兑现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提前下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补贴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防止发生挪用、挤占。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2022年年底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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