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沈阳市出台了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7条补充意见,真正实现人才落户“零门槛”。6月10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专门邀请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户政科相关负责人做客沈阳网直播间,就户籍新政权威解读。据悉,自2020年4月3日至6月8日17时,沈阳市通过落户新政已迎来22457名“新市民”,其中购房、三投靠、人才引进落户者居多。
新政: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即可落户。
办理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毕业证书。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技工学校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职业院校以上在校生可通过教育部门在校生学籍网进行查询。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技工学校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职业院校以上在校生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此外,新政也明确,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即可落户。
新政: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即可落户。
办理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表》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就业人员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与《录用职工登记表》备案时间不一致的,属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并备案的可以正常使用。
新政:在沈阳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即可落户。
办理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参保缴费证明。参保缴费证明可在所参保地的区、县(市)医保中心或人社部门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查询打印。
新政: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即可落户。
办证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dsxt.gov.cn/index.html)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