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意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孝媛

2020年05月29日16:19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深化资质改革,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模式,不得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拖欠工程款……

日前,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辽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辽宁省建筑业逐步企稳回升,2019年建筑业总产值重回正增长轨道,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54.6亿元,同比增长0.7%,在近几年连续下降的形势下首次转正;在省外完成产值1050.7亿元,同比增长4.9%,外向度29.6%,“走出去”战略取得初步成果。

“但是,全省建筑业仍然存在市场份额不高,企业结构不合理,‘专精特’企业少,竞争力不强等问题。”5月29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桂喆介绍说,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设项目开工数量比同期大幅减少,全省建筑业面临的冲击更加显著,困难更多、挑战更大、任务更重。

《意见》的出台,对建筑业企业在争项目、争市场、增业绩,开拓市场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打破了多年来制约辽宁省建筑企业发展的资质、资金、市场等方面壁垒。重点支持建筑企业与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合作经营,鼓励建筑企业与外埠企业联合承包,参与“新基建”和民生工程建设,提高建筑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曹桂喆表示,接下来,辽宁省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统领,以“放管服”改革、推动联合体投标,帮助企业“争项目、争市场”,减轻企业负担为重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辽宁省住建厅还将联合发改、人社、交通、水利等多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意见》确保各项政策做实做细,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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