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发布《2019年辽宁省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报告显示,目前我省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覆盖体系,实施的资助项目达20多项,实现了资助范围的“三个覆盖”,即对所有学段的全覆盖,对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全覆盖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我省出台和调整了一系列资助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资助体系,按学期对其发放生活补助,实现了我省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扩大助学金覆盖面,提高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同时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首次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019年,我省学生资助资金总投入为21.68亿元。
为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省对各级资助管理机构进行重组,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做到“应助尽助”。严格规范资助资金管理。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做到“应贷尽贷”。改进资助工作方式方法,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等,让学生资助工作更加暖心。
下一步,我省将确保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资助,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面助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