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放困难补助帮扶受灾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
暑假期间,全国多地发生洪涝灾害,部分群众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及时对因遭受洪涝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帮扶救助,省教育厅要求,暑假期间,全省各地各类学校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急资助工作,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应急资助的申请对象为家庭遭遇严重洪涝灾害,主要居住房屋损坏、农作物严重受灾或财产遭受损失;父母失业没有生活来源;本人患重大疾病等直接影响基本学习生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假期间资助为应急性质,属于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家庭受灾和困难程度,由所在学校确定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账户。
申请流程为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受灾或发生临时变故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中小学班主任或高校辅导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与学生取得联系,传达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了解掌握学生家庭受灾或发生变故程度。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和辅导员、班主任等意见,统筹拟订标准,填写特殊困难补助发放表,落实并发放资助金。
另外,暑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万元。新生报到期间,各高校开通绿色通道,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暂缓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由所在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在新学期开学后应尽快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要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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