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盘锦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0年05月07日11:15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5月7日电 (汤龙)5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名单,包括46个城市和地区,其中辽宁省营口市、盘锦市入选。此前,大连市、沈阳市和抚顺市分别于2016年、2018年和2019年设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称《批复》)中指出,新一批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经历过5次扩围,目前试验区共涵盖105个城市,涉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成为创新创业新高地。各综试区设立“创客小镇”“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基地、平台共37个,2019年新增跨境电商企业超6000家。截至目前,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企业品牌已经超过3000个,综试区企业已建设海外仓超过1200个。

《批复》中还提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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