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辽宁省安委会介绍,经对各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三大方面的现场考核与年度考核,辽宁省安委会综合评定全省14市全部通过,均为良好以上等次。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04年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出台了《辽宁省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定了目标考核的基本内容、程序与方法。2016年修订完善了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辽宁省安委会2019年整合优化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考核内容,于去年底组织开展了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三大方面,共32大项、66小项,主要包括各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情况,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责任体系建设、基础保障、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处置和较大以上事故防控情况等。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并注重较大以上事故防控,鼓励工作创新。
4月30日,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9年考核情况。考核结果表明,2019年,各市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较好,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消防火灾、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辽宁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及《2019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规定,无不合格等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