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法院出台《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完善歸口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優化人員配備、加強審判管理等方面進一步規范全省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不斷提升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能力水平。
《實施意見》對全省法院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圍進行界定,將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關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納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圍,更有針對性地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對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社會調查、心理疏導、法庭教育、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延伸幫教等工作進行細化。
《實施意見》指出,要堅持未成年人審判的專業化發展方向,加強審判專業化建設。有條件的基層法院可探索對全部或部分轄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實行跨區域集中管轄,進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審判專業化水平。各中級、基層法院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下級法院、學校、單位、社區、村(居)委會等設立巡回法庭、巡回審判點或法官工作室。
《實施意見》要求,要優化人員配備,為少年法庭配備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員額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至少配備一名女性法官。建立全省法院少年法庭人才庫,發現、培養一批少年法庭專家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