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涉及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公安等多部門職責,需要各司其職、信息共享、齊抓共管。通過多年來的扎實工作和積極探索監管機制創新,沈陽市非煤礦山領域已連續10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日前,為進一步解決各部門監管力量相對薄弱、各管一段、互不通氣等問題,沈陽市安委會辦公室印發工作方案,構建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全層級覆蓋、寬領域聯動、常態化運行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明確職責分工,織密責任一張網。沈陽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市安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市應急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氣象局和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為壓實責任,方案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其中:市應急局承擔協調聯動機制運行的日常工作,並承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不予受理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業權出讓、登記、延續等申請事項,並查處無証開採、越界開採、以探代採等違法開採礦產資源行為﹔市公安局負責對民爆物品的購買、儲存、運輸、領取、發放、清退環節和爆破作業活動的監管,以及對爆破單位的監管和爆破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沈陽供電公司負責組織開展供電隱患排查治理及礦山用電安全檢查,依法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對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實危險的、拒不執行停產停業指令的礦山停止供電,並對地方政府決定取締關閉的礦山停止供電。為織密安全責任一張網,沈陽市組織6個成員單位建立監管礦山清單,逐個礦山明確監管責任人,並組織涉礦的5個地區督促13個鄉鎮(街道)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發揮22個村屯網格員作用,及時巡查、報告責任區域內44個金屬非金屬礦山的變化情況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信息,實現安全生產監管對象全覆蓋。
完善工作機制,擰成監管一股繩。市安委會辦公室探索構建“1+3”制度模式,即構建1個協調聯動機制,配套3項工作制度(聯席會議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聯合執法制度)。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實行許可執法信息和安全風險研判的每周互通會商,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重點工作實行每月調度﹔聯合執法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整合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執法資源,凝聚監管執法力量,提升監管執法效率。協調聯動機制建立以來,市安委會辦公室已組織召開聯席會議1次,信息互通和安全風險研判會商會議共11次,開展聯合執法2次。聯席會議和信息互通會議上,由各成員單位聯絡員匯報工作開展情況、研判風險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分管領導進行講評並提出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月”期間,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協調聯動機制相關成員單位,到沈陽渾南礦業公司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各自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向受檢單位進行集中反饋,並督促屬地有關部門跟進監督。“通過機制運行,把分散在各部門的‘點’串聯成‘線’,通過執法力量的攥指成拳,實現了部門執法的‘單兵作戰’向‘兵團作戰’轉變,增強了監管合力和執法威懾力,有效提升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執法效能。”市應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注重上下聯動,下好全市一盤棋。協調聯動機制要取得實效,上下同頻共振是關鍵。市安委會辦公室督促各涉礦地區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方案,並將其作為市安委會對相關區縣政府開展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巡察的內容之一,推動協調聯動機制的建立和運行。針對發現露天礦山未按批准設計形成自上而下分台階或分層方式開採的重大事故隱患,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市、縣兩級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部門人員專程前往現場核查,並共商對策、形成工作方案印發至涉礦地區政府,指導監督企業進行整改,同時,督促涉礦地區舉一反三,啟動協調聯動機制實施聯合檢查,又發現4家礦山存在同樣問題,為此,督促屬地縣安委會對所涉礦山的隱患整改工作實施挂牌督辦,明確在相關隱患未完成整改之前限制其復產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