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電子煙變得流行起來,在很多商場和餐廳內,都有人抽電子煙,這種煙雖然沒有味道,但是實際並非無毒無害,希望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
“電子煙的興起使《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控煙效果打了不少折扣, 我強烈建議將電子煙納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控制范圍之內。”
“銀象商城內有很多年輕人在抽電子煙,商城屬於封閉空間,呼吸的時候很難受。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督,禁止在商城抽電子煙,可以在門口寫上類似禁止吸煙禁止吸電子煙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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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是第34個世界無煙日,近期許多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希望加強對電子煙的管控力度。
“電子煙是否真的無毒無害,是否應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控煙范圍?”是網上熱議已久的話題。5月26日,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規劃司與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共同發布了《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報告指出,有充分証據表明電子煙是不安全的,會對健康產生危害。據梳理,海南、重慶以及遼寧大連、浙江杭州、河南鄭州、廣東深圳、廣西南寧、海南、重慶等地已把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使用電子煙。
抽電子煙沒事?罰款警告正在路上
記者梳理上述地區最新修改發布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愛國衛生條例》發現,多地對禁止吸煙(含電子煙)的場所、禁煙標志、違規吸煙罰款金額作出了明確規定。《濟南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個人違反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相關監管和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5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大連、重慶還加大了對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公共場所吸煙的處罰力度。
多地對違規吸煙者罰款金額。人民網 徐明玥制表(數據來源:當地《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愛國衛生條例》)
此外,部分地方還明確,未依法劃定禁止吸煙區域的單位,或未在醒目位置設置禁煙標志、舉報電話的公共場所經營者與管理者也會受到處罰。
多地對未履行控煙職責單位罰款金額。人民網 徐明玥制表(數據來源:當地《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愛國衛生條例》)
注意,這些場所都是電子煙“禁區”
各地升級版“禁煙令”在加大違規使用電子煙處罰力度的同時,也將控煙范圍由室內拓展至部分公共場所室外區域,如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教育培訓機構等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場所及室外教學區域﹔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等主要為婦女、兒童提供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兒童福利機構﹔體育健身場館、演出場所的室外觀眾座席和比賽、健身、演出區域﹔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
大連和重慶還明確指出,禁止在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火車、船舶、民用航空器等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區吸煙(含電子煙)﹔《海南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明確,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各地網友,您對加強公共場所電子煙控煙有什麼好的辦法或建議,歡迎來“領導留言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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