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老齡辦、公安部、民政部、中國銀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據介紹,近年來,隨著養老服務業的快速發展,養老服務機構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案件屢有發生,主要表現為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收取老年人高額會員費、保証金或為會員卡充值等方式欺騙老年人,實施非法集資。
另外,還有不法人員以“投資養老項目”的名義,承諾高額回報﹔或以銷售“老年產品”等方式,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以及用養生講座、免費旅游、贈送實物等欺騙、誘導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資。
數據 遼寧去年審結56件非法集資案
據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遼寧法院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行為,依法審結非法集資案件56件,涉案被告人95人,為一萬余名金融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這些非法集資案件主要表現為“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不法人員多採用承諾高回報、編造虛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誘騙、假借P2P集資、偽裝合法交易平台、以“高大上項目”為幌子、假借擔保公司名義及用“養老”的旗號非法集資詐騙等套路進行非法集資。
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記者經過統計發現,老年受害群體佔比重較大。有的不法分子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欺騙老年人,或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或通過詐騙手段非法侵佔老人房產,通過召開推介會等方式,為投資人指引並陪同辦理相關手續及簽署所謂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誘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所獲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並承諾給付高額利息。此種模式實質上是將投資人房屋辦理抵押借款,一旦公司資金鏈斷裂,投資人房產被行使抵押權,投資人將面臨房屋拍賣、流離失所的風險,實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案例 帶老人去度假村謊稱可投資養老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一起老人被騙的案例。剛剛退休的李大爺參加了一次免費旅游活動,和30多位老人一起到度假村吃喝玩樂一天。
活動中,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公司專門投資了養老項目,度假村旁邊正在擴建,既可租賃又可銷售,也可先租后售。簽訂合同后,還可按銷售產品預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戶返還高額推廣費,合同到期后將還本付息。一聽有這樣的好事,李大爺一行人紛紛簽訂購買合同,心裡盤算著能早日入住度假村。殊不知,公司早已攜款跑路,養老變“坑老”。
警方表示,這種案例並非個例,不法分子往往瞄准老年人,披著“養老”的外衣或打著“養老”的旗號,通過“高額回報”等方式吸收資金,實質上是進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不久前,法院審理判決了一起打著“免費養老”、“以房養老”旗號的非法集資案。某養老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短短一年多吸收了超過4億元資金,讓1300多個家庭遭受巨大損失。警方表示,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主要有兩大類型:一是借口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公寓”,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二是以銷售“老年產品”等名義吸收資金,如以銷售老年保健品、收藏品、推銷老人旅游項目等名義吸收資金,個別甚至帶有傳銷性質。
老人一旦受騙,可能會被騙光一生的積蓄,更有甚者,老人的房產可能也被騙走,導致其無房可住。
歸納 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分四種
在本次出台的《風險提示》中,重點介紹了幾種非法集資的形式。
1.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承諾的服務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通過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証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資。
2.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或企業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床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
3.以銷售“老年產品”為名非法集資。一些企業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免費旅游、贈送禮品、會議營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群體,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
4.以宣稱“以房養老”為名非法集資。一些企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並承諾給付高額利息等進行非法集資。
防范 辨識非法集資“三看三思三不要”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要自覺抵制各種誘惑,提高識別能力,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遠離非法集資。
“三看”:一看,該企業是否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二看,該企業是否取得金融監管部門的批准文書,理財產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經營范圍內,隻有工商營業執照,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批文,是不能銷售理財產品的﹔三看,資金投向領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您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該理財產品是否符合市場經營規律﹔三思,該企業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無風險、高回報的承諾,這些宣傳往往是非法的虛假廣告﹔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他們也可能是非法集資的受害者﹔三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高利息的資金來源很可能是投資者自身提供的本金,沒有可持續性。
后果 養老、高利息和投資全都難兌現
1.高額利息無法兌現。機構或企業承諾的高額利息主要來源於老年人繳納的費用,屬於拆東牆補西牆。一旦資金鏈斷裂,高額利息無法兌付,本金也難以追回。
2.資金安全無法保障。機構或企業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承諾還本付息,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老年人錢財。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存在該企業負責人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
3.養老需求無法滿足。機構或企業以欺詐、誘騙的方式,騙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諾高端養老服務或者銷售養老產品,往往無法達到預期效果,老年人的養老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