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沈陽4月27日電 (孝媛)27日,本網從遼寧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本溪市正研究制定《本溪市城市規劃區內山體保護條例》和《本溪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為生態山城建設再添法制保護屏障。
據本溪市委副秘書長、市生態立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衣福健介紹,2019年8月,本溪市委審議通過《關於生態立市推進綠色發展的意見》,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實施“生態立市”發展戰略,加快建設生態山城、美麗本溪。
為將“生態立市”戰略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本溪市提出建立完善《生態立市“1+N”法制保障體系》,目前已完成《本溪市生態立市條例》和《本溪市觀音閣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本溪市綠色礦山建設條例》《本溪湖工業遺產群保護條例》《本溪市楓樹保護條例》《渾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本溪市太子河景區管理條例》等“1+6”體系建設。今年正研究制定《本溪市城市規劃區內山體保護條例》和《本溪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本溪市生態立市條例》將每年5月定為“生態文明活動月”。今年5月是本溪的第二個“生態文明活動月”,主題為“生態山城·文明衛生”,活動將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集中整治為重點,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實踐活動,大力倡導文明行為習慣,普及科學衛生常識,形成倡導綠色發展,追求文明衛生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