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某市市民劉然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沒成想,購買新車的高興勁還沒過,就遇到了煩心事:自己所住的小區沒有汽車充電樁!
“我家小區屬於老舊小區,當年建設時就沒考慮會有汽車充電樁這類大功率、大規模用電設備,物業說以小區現有的電力設備、條件,建不了充電樁,隻能自己想辦法。”劉然說,他隻好去附近商場的地下停車庫找充電樁,但每次去都有不少車輛在排隊等待充電,等候時間少則幾十分鐘,多則一個多小時。
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蓬勃興起,小區充電樁建設難的問題也隨之凸顯。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小區充電樁不足一方面是因為小區建設時未考慮到相關需求,電力容量總體不足,無法建設符合標准的充電樁﹔另一方面則是部分小區停車位不足,或者沒有劃定固定停車位,因而無法安裝固定充電樁。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小區新建充電樁需要居委會、物業公司、居民等多方協商,任何一個環節不通過,都無法開展建設。“申請安裝充電樁時,小區居民需通過居委會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供電部門派專人到現場查看。符合條件后,新能源汽車車主、汽車生產企業、充電樁安裝企業、物業公司、業委會等五方主體共同簽訂同意書,方可進場安裝。”江西南昌市西湖區發改委副主任魏智俊說,之所以設置這些環節,主要是為了兼顧各方利益。
“去年我們小區打算建一批充電樁,好不容易辦完手續,字都簽完了,結果施工到一半,一戶居民突然反悔,不同意繼續建設,還說要去投訴,隻好停了工。”重慶江北區市民樊新平說,有些居民覺得在小區安裝充電樁存在安全隱患,如果自己用不上,就不應該冒這個風險,屢次協商不成,導致小區充電樁建設一拖再拖。
“在老舊小區新建充電樁的過程中,有關部門應當扮演好調解員的角色。”魏智俊表示,除了積極促進相關方協商,有關部門還可以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因地制宜推進現有小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小區劃出空間配置公共充電樁,充電樁建設也應與小區主體改造同步設計、同步施工,或者預留出足夠空間。
此外,一些小區雖然建設了充電樁,但后期疏於維護管理,導致充電樁成了“僵尸”充電樁,沒有發揮應有作用。“我們小區去年新建了10來個充電樁,大家都挺高興。可后來由於缺乏管護,一些充電樁壞了也沒人來修,現在能用的隻剩下兩三個,給居民帶來了很大不便。”湖南長沙市居民陳先生說。
據了解,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維護成本較高,維護費用隨著使用年限逐年攀升,后期的運營養護需要企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有些企業不願負擔高額維護費用,建完充電樁后一走了之,導致充電樁的維護維修工作出現空白。
“目前,一些地方在推進充電樁建設過程中主要以建設補貼為主,通過上報的實裝數量予以補貼支持,此舉不能很好地激勵企業對充電樁展開積極的后續維護。”華北電力大學電動汽車與新能源電網研究中心主任郭春林說,“要讓充電樁能用好用,持續發揮作用,還需要從制度上完善解決。可以對充電樁的運營管理企業設立相應的准入標准,必須具備一定規模,或者承諾做好后續運營、維護的企業才有資質安裝建設充電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