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日5時許,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鐵西大隊接到報警稱,在鐵西區路官一街紅粉路附近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逃逸的出租車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
接到報警后,民警第一時間到趕到現場,發現車牌號為“遼AGP***”的出租車與車牌號為“遼A59***”的小型私家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出租車在逃逸過程中又與其他車輛相撞,導致出租車損壞無法移動。隨后,民警對出租車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確認其屬於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但事情還沒有結束。民警在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証的過程中,發現駕駛小型私家車的周某某和曹某存在對該酒駕司機進行敲詐勒索的嫌疑,遂將該案件通報交通警察局刑事案件偵查大隊。接到通報后,刑事案件偵查大隊立即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調查工作。專案組民警經過深入工作,發現周某某和曹某除了駕駛的“遼A59***”車輛外,還有另外一輛私家車。周某某、曹某經常於夜間潛伏在市區一些飯店門前,發現有人酒后駕車時,便駕駛車輛進行追逐碰撞,並對酒駕司機進行敲詐勒索。根據排查出的線索,專案組迅速聯系相關受害人,全面掌握了周某某、曹某的犯罪事實。
3月7日22時許,專案組民警在鐵西區艷粉街附近將正在尋找作案目標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曹某對通過“碰瓷”手段敲詐勒索酒后駕車人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共計涉案金額2.4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曹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已被沈陽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