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記者從省衛生健康委獲悉,我省制訂工作方案,對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提出新要求、明確新任務,進一步優化衛生城鎮省級評審程序,對衛生城鎮創建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定期評價制度,嚴肅退出機制。
今年,我省重點指導沈陽、大連、丹東、盤錦做好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並對已命名國家衛生鄉鎮(縣城)開展日常監督,推動各地高質量開展衛生城鎮創建工作。近年來,我省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取得新突破,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水平明顯提高,沈陽、丹東、錦州、盤錦、庄河、凌海、北鎮先后順利通過評審,被命名為國家衛生城市。至此,連同早期命名的大連、鞍山、瓦房店3個城市,全省累計獲得國家衛生城市命名的地區達到10個,新增國家衛生鄉鎮(縣城)31個,總數達到50個,佔全省鄉鎮(縣城)總數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