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自3月1日起,丹東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
本次改革將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范圍拓展至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有限責任公司(含外商投資)、非公司企業法人(指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含外商投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企業的分支機構。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參照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進一步簡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材料,將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由45天(自然日)壓縮至20天(自然日)。同時,建立企業簡易注銷容錯機制。
此外,進一步完善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功能。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實行各部門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業可“一網”獲知各環節流程、進度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