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環保監督執法實行“正面清單”制度

蔡曉華

2021年01月29日17:30  來源:遼寧日報
 
原標題:丹東環保監督執法 實行“正面清單”制度

為了不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丹東市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建立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將民生保障重點行業企業,污染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企業,重大工程項目和已安裝在線監控且運行穩定的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去年6月至今,全市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的企業達62家。

對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的企業,原則上隻開展非現場監管,在一定時期內免除現場檢查,對有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且能主動報告、妥善處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審慎採取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措施。同時,對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事前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決不放鬆環境監管。

今年,丹東市將繼續優化“正面清單”的適用范圍,對環境守法企業形成正面激勵,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企業“利劍高懸”,持續優化生態環境執法方式,著力提升環境執法效能,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

(責編:李進媛、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