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沈陽1月17日電 1月17日,沈陽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發布《關於解除重點管控區域封閉管理的通知》。內容如下:
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擴散,2021年1月2日,市指揮部研究決定,將東至塔灣街、西至滄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運專線、北至新開河和錦江山路(不包括家樂福塔灣店和塔灣北行農貿市場)劃定為重點管控區域。截至目前,重點管控區域內的中風險地區已全部調整為低風險地區,重點管控區域內的居民經過多輪核酸檢測,結果全部為陰性。
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調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標准實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國電發〔2020〕11號)要求和市新冠疫情防控專家組綜合評估研判意見,經市指揮部研究決定,從即日起,上述重點管控區域解除封閉並撤銷相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