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於洪生態環境分局建立環保司法聯動機制 打出環保法治“組合拳”

2020年12月30日09:51  來源:人民網-遼寧頻道
 

今年以來,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對生態環境建設的司法保障作用,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合力,沈陽市於洪生態環境分局聯合於洪區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了環保、司法聯動長效機制,以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為抓手,通過共商共議共治,創新性地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

積極推動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工作。2020年9月,於洪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區檢察院,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處理了一起利用滲坑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污染案件,在促使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者履行生態環境修復義務的同時,使得生態環境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護。

切實做好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案件的查處工作。對此,於洪生態環境分局積極與區檢察院協調對接,開辟綠色通道,極大地提高了環保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效率。生態環境部門在接到檢察建議書的7個工作日內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在30個工作日內形成調查報告,並通過后督查跟進整改落實情況,防止出現反彈。

2020年,於洪生態環境分局共完成檢察建議回復21件,其中大氣污染16件,固廢污染3件,水污染2件。在此基礎上,於洪生態環境分局還將公益訴訟辦案與區域污染治理有機結合,針對檢察建議關注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固廢污染、農村生態環境、企業排污等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環境監管效能的全面提升。其中,檢察建議中多次提及的農村水污染問題,受到市區兩級環保部門的高度重視。在於洪生態環境分局的推動下,於洪區政府累計投資3000余萬元,拉動投資近2億元,解決區內12條黑臭水體直排問題。2020年5月,於洪區被列為生態環境部農村生活污水(黑臭水體)治理第一批綜合試點。

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宣傳力度。於洪生態環境分局聯合於洪區人民檢察院,舉辦“保護環境,檢察公益在訴訟”主題宣傳活動,向市民普及公益訴訟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號召市民關注生態環境,及時向檢察機關反映身邊的環境違法線索。

下一步,沈陽市於洪生態環境分局將進一步強化與區檢察機關的聯動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在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方面進行更多有益嘗試,形成打擊環境犯罪保障環境安全的強大合力,為推進於洪區經濟社會綠色、健康發展構建堅實的生態保護法治屏障。 

(責編:王斯文、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