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11月主要污染物超標現象同比減少九成

2020年12月16日17:14  來源:人民網-遼寧頻道
 

人民網沈陽12月16日電 (孝媛)本網從沈陽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根據煙氣在線監測系統數據統計結果,11月,沈陽市150余座投運的燃煤供暖鍋爐房僅有4座出現過主要污染物日均值超標現象,較2019年同期減少9成。

數據顯示,11月沈陽市燃煤鍋爐煙塵平均濃度為8.0mg/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72.7mg/立方米,氮氧化物平均濃度為131.6mg/立方米,均已遠低於《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71-2014)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煙塵30mg/立方米,二氧化硫200mg/立方米,氮氧化物200mg/立方米)。

根據環境空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燃煤是沈陽市冬季空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的第一來源。為此,9月中旬,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關於做好我市冬季燃煤鍋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10月中旬,又發出《致沈陽市廣大燃煤供暖單位的一封信》,提早指導燃煤鍋爐企業做好投運前多方位環保准備工作,有效削減燃煤大氣污染物排放。

為有效避免集中啟爐帶來的環境污染沖擊,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實施梯隊“錯峰啟爐”,並與沈陽市房產局聯合印發了《沈陽市2020-2021年度採暖期錯峰啟爐供熱實施方案》,確定科學合理錯峰啟爐時間,在保証供暖的同時保証啟爐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

此外,沈陽市生態環境局於10月20日集中約談了2019年冬季40座污染相對嚴重的鍋爐房負責人,並於11月24日印發《關於對我市部分燃煤鍋爐房實施提級監管工作的通知》,針對11月1日至20日累計超標10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房實施環保提級監管,實施“一日一查、夜間必查”的監管制度,有效震懾超標排放違法行為。

進入12月,沈陽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升級”全市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20毫克再削污”行動,力爭實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濃度環比11月份再下降20毫克的目標。

基於煙氣在線監測數據分析,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對燃煤鍋爐排放進行情況分類,並針對11月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過全市平均值的燃煤鍋爐房,實行“一爐一策”管理,要求強化運行管理,科學優化提升配套脫硫脫硝設施處理能力,切實強化起停爐和設施故障管理。

沈陽市生態環境局還將同步建立燃煤鍋爐房環保管理正面清單制度,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主動配合“20毫克再削污”行動並取得實際效果,實現12月份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月均值比去年同期降低20%以上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給予相應的支持和鼓勵政策。

(責編:孝媛、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