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受訪者期待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

2020年11月23日09:3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62.3%受訪者期待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圓通多名員工有償租借員工賬號,40萬條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一事,引起大眾對於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的重視。不久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wenjuan.com),對1971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3.9%的受訪者遇到過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情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62.3%的受訪者建議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消費者維權的收益,59.2%的受訪者建議加大對泄露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大三學生楊嬌毓(化名)說,現在是一個數字時代,我們獲得很多便利的同時也承擔著信息被泄露的風險。“盡管每次收到快遞后,都會把個人信息劃掉后才扔掉包裝,但還是感覺會有信息被泄露的情況,時不時就會接到騷擾電話”。

四川傳媒大學大三學生肖筱(化名)說,經常會有一些考研機構或中介機構給她打電話,“我覺得這些信息基本是在網上購物時泄露的”。

調查顯示,73.9%的受訪者遇到過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情況。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62.3%的受訪者建議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消費者維權的收益,59.2%的受訪者建議加大對泄露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形成有力震懾,57.5%的受訪者建議在懲戒手段、賠償問題上落實落細,49.0%的受訪者建議有關部門督促App開發管理者明示個人信息收集范圍,30.3%的受訪者建議企業要推動數據防竊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術的研發和部署。

肖筱說,政府應該加大網絡監管,做一些網絡安全小視頻,來給市民提個醒。同時希望企業增加網絡安全部門的預算和成本,一定得保障用戶的信息安全。

楊嬌毓希望對於信息保護不力的企業加重懲罰,督促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維護社會利益。

河北省承德市某咨詢公司員工蔣岩(化名)希望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更加健全,加大對網絡用戶的保護,規范一些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的軟件,完善App審核制度。企業也要注重對用戶信息的保護,要把信息和數據安全放在商業利益之前。

不久前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對“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作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個人的各項權利,包括知情權、決定權、查詢權、更正權、刪除權等,並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建立個人行使權利的申請受理和處理機制。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包括個人數據都不可避免地要被使用,這種情況下平台就要自律,而且要符合法律規定,這是底線性的東西。”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平台要加強信息儲存的硬件安全和制度安全,一旦發生泄露信息的情況,甚至在還沒有泄露但有可能發生重大泄露的時候,網絡平台都有向主管部門報告的義務,也有向社會公開的義務。不要等到問題已經發生了老百姓才知道,而要在沒有發生或隻發生一小部分的情況下,讓用戶都知道,同時趕快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另外,平台還要暢通用戶的舉報渠道,將法律賦予用戶的核心權益落實到位。

受訪者中,00后佔1.9%,90后佔23.9%,80后佔53.9%,70后佔13.8%,60后佔5.9%,其他佔0.6%。(記者 王品芝 實習生 周寧

(責編:孝媛、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