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主人公:金春明,男,朝鲜族,中共党员,1977年11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黑龙江尚志人,原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某大队特勤班长。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9次,先后荣获雷锋式消防战士、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十佳技术能手,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金春明(右)
给他一座云梯,他就能救民于水火
金春明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班班长。凭着对祖国的热爱、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学习和发扬雷锋精神,忠于一名消防战士的职守,在一次次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份合格的答卷。
1999年6月26日,本溪钢铁(集团)公司供电厂地下电缆隧道发生火灾。金春明第一个下到离火点最近、温度最高的5号井,担任一号水枪手。隧道内的电缆猛烈燃烧、毒烟弥漫。金春明被高温炙烤着,身后的战友不断地用水枪朝他身上喷水降温,隧道顶部的水滴落到金春明的脖子上,立刻烫起了一个个水泡。金春明咬牙坚持,艰难地一步一步推进,与肆虐的火魔展开了生死拉锯战……
他先后5下隧道,更换了4部空气呼吸器。在第4次进攻过程中,由于空气呼吸器面罩带突然意外断裂,他立时感到呼吸困难,昏迷过去。当他一苏醒过来,又抢着戴上呼吸器,不顾战友的阻拦,第5次冲了进去!当支队召开表彰大会的时候,金春明却静静地躺在医院里……
金春明(左)
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金春明常说,消防官兵的战场不仅仅是火场,哪里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安全受到威胁、哪里有险情,消防官兵就应该出现在哪里。
2002年春节前夕,一位没拿到工钱的农民工爬上某工地距地面60多米高的塔吊想自杀。金春明和一名战友冒着零下20多摄氏度的严寒,仅用3分钟就爬到了60多米高的塔吊前端。当时风又大,吊臂摆动得很厉害,稍不注意就可能掉到地面,粉身碎骨。金春明劝说轻生者:“我从小没爹没妈,比你命还苦。而你有父母和老婆孩子,你不活了,他们怎么办?”想轻生的农民工情绪开始稳定下来,金春明继续说道:“你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你看下面有那么多人在关心着你,只要你人在,什么事不能解决?”
趁农民工情绪进一步缓和,金春明迅速挪近,一把抱住他,将拴在自己身上的安全绳系到他的腰上,说:“现在我和你拴在一起,你若还想往下跳,我只好陪你一起跳。”农民工终于被他的真情打动,在金春明的搀扶下安全地从塔吊上走下来。到了地面,农民工流着热泪对金春明动情地说:“兄弟,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面对苦难有许多选择,但决不能选择自暴自弃
当兵习武,本领过硬,才能保家卫国,才能为民服务。金春明常常告诫自己:“一定要把本领练好、当好兵,不要丢乡亲的脸,不要丢部队的脸!”
刚入伍时,消防业务训练强度难度大,加上由于身材矮小单薄,金春明在训练中时常感到力不从心,训练成绩一直落后。然而,生性要强的他决心以超常的毅力挑战自己的身体极限。别人练一次,他就练10次;别人休息,他继续练,早晚没人时他偷着练。在一次消防挂钩梯登高的训练中,梯子一时没有挂牢,反弹狠砸在他的脸上,造成鼻梁骨骨折,鲜血直流,送到医院缝了4针。仅仅休息两天后,他又回到了训练场上。一年训练下来,他穿破了5双胶鞋,磨烂了两套作训服,练散了两部挂钩梯,在1997年支队组织的消防技能大比武中,他以优异的成绩一举夺魁。
金春明在日记中这样激励自己:“我能够做的,就是把工作干好、把本领练好,以自己最大的力量来回报部队、回报这个美好的社会。”
入伍至今,他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2800余次,保护国家财产价值数千万元,抢救遇险群众近百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9次;2006年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2005年,被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03年,获辽宁团省委颁发的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
金春明同志始终心怀感恩,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金春明与共青团本溪市委共同设立的“春明爱心助学奖学金”,至今已有80多名特困学生受到资助。作为一名新时期优秀的消防指挥员和时代青年,金春明同志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无私奉献、真心为民,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