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协提醒:购买保健品应做到“五注意”

2021年03月09日16:02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3月9日电 (孝媛)近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朋友,在购买保健品时应做到“五注意”。

注意购买场所。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保健品;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国家规定销售药品的单位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保健食品必须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可轻信形形色色的广告、知识讲座和义诊等活动,购买前请咨询医生,这样才不会被迷惑上当。

注意查看标志。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查看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询。保健食品正面的包装有批准文号,背面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要查看保健食品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注意购买渠道。消费者不要购买只能通过邮购或者送货上门等途径获得的产品,因为此类渠道往往事后很难追踪或维权。一定要购买的话,建议先电话咨询销售商,查询产品具体的批准文号,而且一定要知道实体店地址,开具单据与实体店相符,才能接受送货上门服务。

注意包装说明。消费者要仔细看保健产品成分说明。国家规定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不能标注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的。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宣称保健食品可以治疗某些疾病甚至代替药品,都属于虚假宣传,请消费者切莫上当受骗。

注意索取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