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0时30分,交警大东大队在沈阳市大东区东贸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民警在对一辆涉嫌禁行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不仅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而且驾驶人付某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和驾驶车辆不符,随即准备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
在交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当事人付某某及其丈夫不予配合,抢夺单据、辱骂民警。经多次警告无效后,现场交警采取强制措施将付某某带回大队。其间,付某某多次采取踢踹、撕咬方式暴力反抗执法,致民警聂正义额头部位受伤、辅警褚哲胳膊和眼部受伤、辅警孙凯贺受轻微伤。
现场交警随后拨打110报警。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某被大东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每一位公民都应提高遵守公共秩序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自觉性,在遇到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时,应积极配合,如对执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申诉,千万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