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14条新政支持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

刘家伟

2020年06月12日07:07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鞍山14条新政支持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

6月11日,记者从鞍山市获悉,着眼于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鞍山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完善上市保障机制三方面提出14条新政,多维度支持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壮大上市公司队伍,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鞍山市从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争取国家政府类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发力,不断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其中,在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方面,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3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总额150万元补助;对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转板至“新三板”后,再给予奖励80万元;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鞍山且实现融资超5000万元或域外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鞍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助。

在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上,鞍山市将从完善绿色通道机制、依法妥善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利用区域股权市场培育功能等方面持续发力。对上市后备企业股改上市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国资、工商、环保和项目立项等审批事项,或者出具证明文件等事宜,相关部门要按规定限时办结;对企业股改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股改上市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鞍山市还将从开展后备企业分层次培育、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强企业科创板上市融资等方面发力,不断完善上市保障机制。全市将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思路,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排序,分层培育,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构建梯次推进格局。同时,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国家重点鼓励发展领域企业,加强对后备企业的走访,“一企一策”提高企业科创板上市效率。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