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17个月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

2020年06月05日13:39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人民网沈阳6月5日电(王斯文)5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暨典型案例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2017年至2019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辽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从困扰环资审判的“缺少专业审判机构”和“环资案件范围界定不清”的两大难题入手,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基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35件,审结民事案件3313件,审结行政案件2426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0件。

今年1月3日,辽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成为辽宁法院首个专门化审判机构,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等3类案件,同步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确定辽宁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为全省法院规范环资案件裁判标准打下基础。年初以来,辽宁法院在探索集中管辖、实行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与省检察院畅通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建立了全省跨域立案制度,既适应当事人多样化、个性化司法需求,又解决异地诉讼难的问题。全省法院将继续推广巡回审判和智慧庭审工作,运用视频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开庭、调处和宣判,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方式。

据悉,本次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件是从2017年至2019年辽宁法院审判的环境资源案件中遴选产生,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类别案件,兼顾环境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案件,涉及大气、水、矿产、林业、野生动物、海洋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领域,具有点多面广特点。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于促进统一裁判标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教育引导企业和人民群众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