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关艳玲

2020年05月31日07:53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我省明确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社区疫情防控应该怎样做?5月30日,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围绕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制定了相应措施。

措施明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居民要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出门戴好口罩,在家勤洗手、勤通风,避免参加不必要的集聚活动,到公共场所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社区(村)要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宣传,在落实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社区服务,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主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驻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相关部门公布疫情重点地区后,居民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来自或去过重点地区情况,不要主动前往重点地区,避免与重点地区来返辽人员接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村)、单位报告,主动接受核酸检测。社区(村)要组织志愿者、公安民警、物业人员等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做好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重点地区来返辽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排查、转运和集中隔离等工作。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关心关爱,及时做好生活照顾、心理疏导等工作。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全力支持社区防控工作,力所能及提供人财物等方面帮助。

(责编:汤龙、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