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见成效

侯永锋

2020年05月27日08:04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见成效

5月2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根据对近三年全省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的统计分析,辽宁省财产罚没金额、行政处罚案件纠错率在逐年下降。这表明随着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大幅提升,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得到有效规范。

统计数据显示,在2019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后,财产罚没金额比2018年减少了13.88%,比2017年减少了11.30%。在罚款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下,财产罚没金额却明显减少,这与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密切相关,也与近年来各地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出依法保护企业发展的相应举措有关。在执法中对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此外,也说明了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较好。

2019年全省行政处罚纠错1303起,纠错率为0.009%,比2018年下降了0.003%,比2017年下降了0.029%,行政处罚案件纠错率逐年下降。随着辽宁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的不断深入,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观念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争议有效减少。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强化内部检查监督机制的落实完善,通过内部责任追究、纠错等监督制度,对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从而使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持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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