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李越

2020年05月21日07:26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截至5月20日,全省确定农村集体成员1838.93万人,量化资产总额332.54亿元,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数12065个,完成登记赋码颁证的村9276个,分别占全部行政村总数的90%和70%以上。预计年底前登记赋码颁证比例将达95%以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针对破解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旨在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从2017年起,全省清产核资工作展开,将集体资产按资源型、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核查登记,并清理了债权债务,明晰了产权归属,摸清了集体家底。2018年年底,清产核资工作全部结束。

  围绕集体产权制度“改什么”“怎么改”“改革和不改有什么区别”等农民普遍关注的问题,我省累计开展宣传培训700余次,6万余人次参训,基本做到基层工作人员全覆盖。通过总结6个市、21个县共3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和374个省级试点村的经验,分别对纯农业村、资源型村、城郊村和空壳村总结出了不同的改革路径,收集整理了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探索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范登记赋码程序,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程序及继承办法;探索外来人员出资购买股份参与集体分红的条件、程序、权限等。

  我省还将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实行年度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将集体资产资源流转纳入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交易。引导村集体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运行新机制,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责编:汤龙、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