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辽宁省将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旨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能够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模式。
试点方案明确,夯实社区基础平台,为“三社联动”试点提供基础保障。完善社区治理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扩大社区民主协商,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每个试点社区将获省补助资金,由其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或街道办事处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鼓励支持成立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和社区治安维稳类社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对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依法直接登记。加大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破解购买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难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发挥法人登记类社会组织优势,采取招标采购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留守儿童、精神康复等领域服务。
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不断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场所。强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发展壮大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探索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
据介绍,试点工作要选择街道(乡镇)支持、社区“两委”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群众基础较好的社区;把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多、群众基本需求多的老旧社区、棚改社区、回迁社区作为试点首选。统筹结合社会组织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试点,确定“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在项目选择上,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