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区:自然人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吕丽

2020年04月14日07:38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推出创新类课题招标新举措

记者4月13日获悉,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印发的《创新类课题招标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然人可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同时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由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大大增强招标的科学性、实效性及精准性。

依据《办法》,创新类课题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纳入招标环节中,变“评条件”为“评结果”。招标方式分为“开题”“结题”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标,主要是各投标人完成对招标课题的研究指标、研究方案、初步研究成果等内容的“开题报告”,经评审后选出不少于两家备选投标人,并明确自然人可参与投标。第二阶段招标,备选投标人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即“结题报告”,由评委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中标人。“结题报告”评审将优先考虑可行性和创新性,强调可行性在前,创新性在后,同时招标价格由专家评审确认,将招标由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此外,《办法》规定,对于没有中标的备选投标人,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标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还强调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科研课题,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符合招标法有关规定,整个流程至少节省20天,可大幅提高招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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