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推出八项措施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丁冬

2020年04月08日09:09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沈阳推出八项措施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4月7日,沈阳市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惠民消费季”活动,通过发放居民消费券、拓展网上交易、创新营销模式、鼓励减免房租等八项措施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发放3000万元居民消费券和近800万元困难群众消费券。其中,面向全市居民发放60万份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每份额度为50元;面向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人员和孤儿发放困难群众消费券,每份额度为100元。

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上交易,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今年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序,分别给予第1至10名30万元、第11至20名20万元、第21至30名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疫情期间企业已享受其他同一支持方向政策的不可兼得。

创新营销模式方面,支持商贸企业与知名电商和短视频平台合作,打造集线上线下展示交易、电子结算、无接触配送、售后服务保障于一体的新型营销模式。举办“沈阳首届网络直播带货节”,对参与活动、在沈阳市注册成立的直播企业或平台企业,今年第二季度销售“沈阳特产”直播成交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直播成交额的2.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编:尹柏寒、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