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云审” 营口法院助推“屏对屏”审判纵深发展

汤龙

2020年04月03日12:17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庭审“不打烊”,营口两级法院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庭审平台”试点单位的领跑优势,全面按下“云端庭审”快进键,探索延伸“云上办案”新路径,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屏对屏”的便利服务,为辽宁法院启动互联网“云审”提供了完整的试点经验。

此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下发了辽高法(2019)235号明传《关于开展辽宁法院2020年信息化应用示范性工程建设的通知》,确定营口中院负责为全省法院搭建互联网庭审云端平台,并完成系统深度对接事宜。接到明传以后,营口中院积极响应省法院统筹部署,迅速进行实施方案讨论,并与软件开发公司多次开展技术碰头,年前基本完成了云端平台的搭建工作,原计划春节过后将推进系统测试、对接、上线等事宜。

面对疫情防控和司法保障的双重需要,营口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文责成技术处、审管办、研究室协同推进“云端庭审”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实现线上庭审工作的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确保疫情期间司法服务高频、高效、高质。全市上下开足马力,仅用3天时间便完成了平台的建站、对接,用户信息采集、录入,以及法庭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的准备工作。为确保“云上庭审”的全面铺开和规范有序,市中院出台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使用规范(试行)》,两级法院迅速响应,随着全地区“网上庭审”第一锤敲响,全市法院“云端庭审”工作有序铺开。

为了快速完成平台的培训推广,营口中院建立了覆盖两级法院296名办案人员的“互联网庭审培训交流群”,全市干警积极响应,通过观看培训手册、培训视频、在线答疑等方式,快速掌握系统操作方法。营口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操作指南,各业务部门庭前细心指导诉讼参与人平台的使用方法,并向市律师协会发出倡议书。

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带头开展网上庭审,“云上办案”有序铺展、高效推广,并不断延伸“云审”触角,实现远程视频调解、远程提讯、远程接访、远程听证、远程摇号等审判业务全向发展,全力打造“屏对屏”智慧司法服务。

2月10日,两级法院“互联网庭审平台”全部正式上线启用,西市区人民法院敲响网上庭审“第一槌”。

2月11日,按照《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发展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市中院民事一庭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集中审理四起涉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3.5亿元,四起案件的审理前后共用时约两个小时。通过一屏、一网、一庭一次性解决了数起案件“人员多、地域广、金额大”等多重问题,让司法服务跨越“疫情”在线上奔跑,为保障金融企业正常运营提供贴心服务。

2月13日,中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刑事案件被告人远程提讯,站前法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完成了一起刑事案件审理,从“民”及“刑”,全面扩大“互联网庭审”战场。

2月24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信访办公室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就一起执行复议案件进行“云上听证”。此次听证,共邀请了十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在线参与旁听。

2月25日,营口法院司法鉴定“云摇号”正式启动,通过利用互联网庭审平台,远程随机摇号确定专业机构。

“云端司法”跑起来,跨山越海暖民心。疫情发展曲线在下降,“智慧司法”力度在攀升。2月10日系统上线至今,两级法院共完成互联网庭审677次,网上调解403次,远程讯问38次,远程询问90次,网上接访33次,网上摇号77次,网上听证2次。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