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六号》,根据疫情防控发展情况,沈阳市卫健委决定,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有序推动辖区内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全面复诊。全市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在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前提下,即日起有序恢复诊疗活动。
沈阳市卫健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精细管理,做好医疗秩序的组织安排。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门诊诊室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交叉感染。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
各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应当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医疗机构要对出入口进行统一管理,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分类管理和引导。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进入院区后遵守医疗机构相关流程规定。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对于急危重症患者,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