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首次公布两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补充三例行程

2020年02月04日20:36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截至2020年2月3日17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均属普通型病例。目前5名患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平稳,密切接触者已实施居家或医学隔离观察。

现将5例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进行通报:

病例1:患者陈某某,男,62岁,发病前有武汉居住史。(首次通报)

2020年1月16日,与妻子乘坐G1278次列车至葫芦岛北站,由女婿驾车接到位于连山区新华大街金汇广厦女儿家中;

16-19日期间大部分时间在女儿家活动(具体活动本人记不太清);

20日,与妻子步行到葫芦岛大润发购物。12时13分,在大润发四楼鼎鼎香面用餐,乘出租车回家后又到八区市场买菜;

21日9时,在葫芦岛百货大楼一楼超市购物后到葫芦岛大药房买药;

22日15时,出现干咳、咽痛、肌肉酸痛等症状,由女儿驾车送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生建议居家观察;

23日10时,由女儿陪同到市中心医院进行肺CT检查和骨科就诊并预约磁共振后回家。16时,按照随访要求再次到市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中心医院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陈某某被安排在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实施医学观察;

24日,市中心医院将患者转运至传染病院进行隔离治疗。经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专家组确诊为葫芦岛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病例2:患者扈某某,女,58岁,首例患者陈某某妻子, 发病前有武汉居住史。(首次通报)

2020年1月16日,与陈某某乘坐G1278次列车至葫芦岛北站,由女婿驾车接到女儿家中;

16-19日期间大部分时间在女儿家活动(具体活动本人记不太清);

20日上午,与陈某某步行到葫芦岛大润发购物。12时13分,在大润发四楼鼎鼎香面用餐,乘出租车回家后到八区市场买菜;

21日9时,到葫芦岛百货大楼一楼超市购物后到葫芦岛大药房买药;

22日上午,到百货大楼4楼询问床上用品后乘坐1路公交车返回家中;

23日作为陈某某密切接触者被排查出有可疑症状,由女儿开车将其送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隔离观察;

24日,经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专家组确诊为葫芦岛第2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病例3:患者刘某某,女,60岁,家住南票区打渔山幸福小区,发病前有武汉居住史。(补充行程)

2020年 1月14日,乘坐G1278(12车厢)至葫芦岛北站,从北站乘公交车到葫芦岛火车站。18时左右,由其子驾车接至葫芦岛东城鱼锅排骨店就餐,餐后回到打渔山家中;

15日9时多,到打渔山新区露天市场购物,后在市场对面的田园超市购物; 16日,在家中未外出;

17日13时,到打渔山幸福小区母亲家;

18日早,由其子驾车送到葫芦岛辽建站,乘坐7:33分由葫芦岛发往缸窑岭小型客车。8时30分左右,在三家子站下车。10时至12时,在三家子上坟。12时多,在三家子市场购物。下午13时左右,到三家子一亲属家做客;

19日7时20分,在三家子乘坐6:30分由南票至朝阳的客车。8时多,在朝阳县根德乡平房村金家沟下车(车牌号为辽P24786),步行至男友家中(朝阳县根德乡平房村)。11时多,与朋友包车前往朝阳县羊山镇倒廷沟村参加寿宴;

20日8时多,由其子驾车到朝阳县羊山镇倒廷沟村山楂沟亲属家。10时多,到羊山镇街内亲属家就餐。下午13时多,到羊山镇肖家店集市。14时左右,到王营子乡八家子村男友亲属家。下午3时多,到羊山镇肖家店男友亲属家后返回到男友家中;

21-22日,在家中未外出;

23日7时左右,由其子驾车到朝阳县根德乡平房村小廿家子曹某某诊所输液;24日在家中未外出;

25日9时,再次到平房村小廿家子曹某某诊所输液;

26-27日无外出;

28日上午8时40分,由其子驾车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余时间未外出;29日,经省级专家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病例4:患者景某,男,26岁,家住龙港区马仗房街道东山小区,武汉在读学生。(补充行程)

1月19日13时50分,乘武汉飞往锦州的MU2478次航班,由岳父驾车从锦州接回葫芦岛。在东城铁锅烀羊肉(连山大街45-9A)就餐后返回自己家中;

20日,白天在玉皇商城奈斯儿童世界(其母亲工作地点),18时驾车到振武贵宾楼306包间与家人聚餐,聚餐人数11人。21时驾车回到莲花三村岳父家中;

21日,上午在玉皇商城奈斯儿童世界,中午在玉皇商城小商品城二楼用快餐,17时驾车到“又见炊烟”饭店201包间与同学聚餐;

22日上午,驾车到亲属家拜年。13时18分-45分,在大润发超市购物,到一楼张三疯煎饼店购买煎饼后送其母亲及姥姥回家,后去飞天广场茶炯奶茶店喝杯奶茶后离开。

15时多,到313医院发热门诊,因该院无检测试剂又到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在前台咨询后离开;

23日12时,分别到人民康泰药店(新基地站点店)和莲花三村葫芦岛大药房买药;

24日下午,驾车到姥姥家过年,午夜后回到自己家中;

25日晚,驾车到姥姥家就餐后返回自己家中;

26日15时,与爱人驾车到姥姥家就餐后驾车到岳父家,直到次日凌晨离开;27日,因身体不适,呆在家中无外出;

28日,由120救护车接入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病例5:患者薛某某,男,29岁,福建人,在兴城弘熙园居住(租房)。(补充行程)

1月15日-19日,与4名同事驾车到北京参会。参会人员中有来自湖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15-17日会议期间住在锦江之星王府井店,18日住在北京星空酒店;

19日,从北京返回兴城,途中在绥中天池活鱼锅(绥中二高中附近)饭店午餐。在兴城母亲家中晚餐后返回出租屋;

20日,在单位与张某、董某等3人洽谈。17时左右,前往兴城市“爱氪斯”健身中心,期间曾与教练于某交谈;

21日上午,在单位召开简短例会,参会人员基本为同去北京同事。下午14时,到龙港区弯月亮烧鸽子附近接同事回兴城市。

15时14分,送同事到葫芦岛北站。与梁某某等7人在兴城市巨无霸聚餐后打车返回出租屋;

22日,到单位给8名员工颁发年终奖金后回到母亲家中午餐,餐后回出租屋;

23日,与女友驾车前往“与丰门市人民康泰大药房”购买口罩,到“欧麦蛋糕店”购物,后去单位值班。因身体状况不佳,步行回到母亲家中休息,午餐后返回自己住处;

24日中午至凌晨24时,在其母亲家过年。24时后,在母亲家楼下鑫鑫汇缘超市购买香烟、饮料后,前往公司慰问值班人员;

25日,全天在自己出租屋无外出;

26日,除到母亲家午餐外,其余时间均在出租屋;

27日,与女友前往果美味水果超市购物(中心广场),18时左右,在东山“与丰门市”兰州拉面就餐;

1月28、29日,在出租屋无外出;

30日9时,自行驾车到兴城市人民医院就诊。在门诊楼挂号,由导诊分诊到呼吸内科,再由呼吸内科转诊到发热门诊就诊,在此期间曾前往CT室进行双肺检查。14时30分,由兴城市人民医院感染病房收治;31日,经省专家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