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新規 規范檢察院審案聽証

孟亞旭

2020年10月21日08:3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最高檢發布新規 規范檢察院審案聽証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了《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証工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檢察機關以聽証方式審查案件工作。

規定對聽証員的年齡、品行、身體條件等方面作了要求,包括:應當是年滿二十三周歲的中國公民﹔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等不得擔任聽証員的四類情形。

在最高檢20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說,社會公眾隻要符合上述條件,都有資格擔任聽証員,歡迎社會公眾給檢察機關的案件辦理提供各方面的意見。

新聞發布會還通報了今年以來檢察機關審查案件聽証工作情況,並發布相關典型案例。今年1月至9月,最高檢對13件案件組織了聽証會,地方三級檢察院對16354件案件組織了聽証會。其中,基層檢察院14359件,佔87.8%。

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萬春表示,檢察機關將切實抓好規定的落實,回應人民群眾需求,努力讓每一次檢察聽証會都成為一次生動的法治實踐課,並由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帶頭示范,做到全國檢察機關聽証審查工作全覆蓋。

(責編:孝媛、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