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各级政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2022年06月28日16:2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办不成事”窗口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破解企业群众“办事找人”“办事不方便”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创新为群众办实事的措施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葫芦岛市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解决企业、群众在各级业务大厅相关窗口“未办成”或“办不了”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相关企业或当事人可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将难办成的事办成,有效解决合理诉求,发挥兜底服务作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有关反映后,立即启动研判、转办、分拨工作,实现被反映事项有效流转。责任部门确保接到被反映事项后及时响应、及时应答,进入办理程序,并实时反馈办理进程、困难、办理的结果。各级营商部门及牵头部门对“办不成”的反映事项建立复核机制,确保“应办成尽办成”。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