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份,沈阳市残联落实《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提高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
1.这次补助提标的意义有哪些?
答: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收官之年。这次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全面提升了小康背景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和水平,改善了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支持和关爱。
2.补助标准提高到多少?
答:按照适当增加、逐步扩面、最终达到同标同步全覆盖的原则,从2020年1月1日起,为本市户籍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标准随全省基础养老金同步调整。此次调整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
3.补助对象有哪些残疾人?
答: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含55周岁和59周岁),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4.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申请享受生活补助的残疾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审批表》,同时,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及补助对象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和复印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生活补助的审批流程有哪些?
答:社区(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及申请人填写的《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审批表》进行逐项调查核实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申请人情况在社区(村)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乡(镇、街)残联审核。乡(镇、街)残联对社区、村民委员会上报的补助对象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区、县(市)残联。区、县(市)残联根据重度残疾人的参保信息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
6.补助资金来源由哪级财政承担?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每季度通过金融机构发放生活补助。
7.生活补助如何做到准确发放?
答:加大数据比对力度,强化对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与有关部门建立数据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及时掌握符合条件残疾人年龄、参保情况及死亡等数据信息的变化情况,确保实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
来源:市残联教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