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停车服务企业进行等级评定 提升企业服务质量

2020年07月11日08:06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7月11日电 (王斯文)7月10日,沈阳市发布实施地方标准《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规范》,依据此标准将对停车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等级评定,促进停车服务企业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数据显示,2019年,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51.3万辆,同比增长7.5%;全市驾驶人数量达303.8万人,同比增长4.8%。在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沈阳市出现不同程度的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个别停车位存在着高收费、乱收费、乱停放及经营权转包、停车包车位等一系列乱象。

按照《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规范》,对停车服务企业的评定分为5个等级,以大写字母“A”作为标志,从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在停车场设施设备方面的要求:停车场(库)应配置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安全路栏、回光镜及管理人员使用的器材等。路内停车场应有停车引导标志、停车标线、泊位号码牌;应有收费标准、物价公示牌;应有电子计时收费系统,宜采用多渠道无现金支付方式等。停车场(库)应配置摄像头、时滞录像机、画面处理器、电视监控器等;路内停车场应设立在公安、城管等城市监控设备区域内。在投诉反馈方面,停车场应有投诉途径,设置投诉电话;应在接到投诉2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保护投诉人的权益;应对有效投诉全部处理。

据了解,沈阳市还将对停车服务企业登记标志进行动态管理,将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张贴企业等级评定结果,以便市民了解停车场管理状况。同时,设立第三方投诉举报渠道,督促企业服务升级。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