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日前部署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要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开展专项整治,牢牢守住渔业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据介绍,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渔业生产专项整治、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实施渔港“港长制”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了43项具体工作指标内容,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健全渔业风险保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辽宁省明确,要制定渔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到2022年,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每年要与船东船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5个清单,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生产状况整体评估,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的动态监管。各地要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水域安全、消防存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